2022年2月16日,平塘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吴某金、韦某波涉嫌滥伐林木案。吴某金、韦某波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将周某刚、周某付的林木进行砍伐,并出售给当地木材加工厂。经核实,被砍伐马尾松树达94株,林木总蓄积39.9413立方米。
平塘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生在某乡镇的滥伐林木案存在监管、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为防止类似案件发生,2022年3月9日,平塘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压实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林业破坏案件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砍伐违法行为,减少林业资源损失。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表示着实加以整改,平塘县检察院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