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塘县检察院收到县住建局关于一起“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回复,检察建议已落实整改到位、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体现出平塘县检察院在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举措中,积极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并取得了成效。
2019年县“两会”期间,部分县人大代表指出,平塘县金盆街道新市路(老城区原县医院出口处)排水沟被淤泥堵塞,部分水沟盖板断裂,长期得不到整治,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的生活环境,建议有关部门整治。事后,相关单位书面向人大代表回复了办理落实情况,待资金到位后才能改造。后因机构改革,该建议一直被搁置,未得到有效落实。期间,不少群众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未得到解决。
今年3月,平塘县检察院获悉人大代表建议后,立即将该问题纳入监督范围,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前往实地查看,发现该处排水沟被污泥堵塞,且无盖板掩盖。经调查了解,由于排水沟堵塞、无盖板掩盖,臭气熏天、污水溢出污染街道,使得过路群众需疾步通行,掩鼻而过,严重影响人居环境。根据调查事实,平塘县检察院依法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平塘县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被损毁的排污设施,还群众一个清洁、干净的人居环境。检察建议发出后,考虑到该案重要性和必要性,平塘县检察院将办理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来抓,一方面提前与县住建局做好协调沟通,争取得到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开展“回头看”,紧盯办理落实情况不放,切实把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
目前,排水沟内堵塞物已疏通,新增一条明沟并盖上了盖板,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