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一名抢夺案犯罪嫌疑人喻某。
简要案情: 2020年12月31日,喻某在平塘县某村集市四处闲逛,实际却在寻找其欲用假钱兑换真钱的作案目标,喻某在闲逛一圈后锁定被害人王某。遂上前欲以零钱换取整钱的方式套取王某的真钱,在换取过程中,喻某却见财起意强行抢夺王某包中的钱财。王某发现后立即抓住自己钱包,并抢回部分现金,喻某抢到部分现金后立即逃离现场。
案发后,经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2021年1月14日以涉嫌抢夺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喻某。
检察官提醒:在家遇到上门推销商品者时,不要与其纠缠,更不要开门让其进来。在外出行时,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做到财不外露。手机、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包里,买车票、打电话时要注意身边的可疑人员。在街面、偏僻小路或家门口,发现有陌生人尾随时,要沉着冷静,利用通讯工具与家人取得联系,必要时拨打“110”报警求助,尤其在进家门口时,一定要与陌生人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