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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三举措推进“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
时间:2016-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州院关于保障民生工作部署,确保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平塘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三举措强力推进专项工作。

    一、造声势。加大专项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该院通过县电视台、县门户网站“金盆网”、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媒体发布“关于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和“对举报职务犯罪的群众予以保护和奖励”的通告。同时将两个“通告”印制为海报,在全县11个镇(乡、街道)、100多个行政村进行张贴,广而告之。同时组建“民生资金保护”巡回检察工作组,深入各镇(乡、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对民生资金使用、民生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针对乡镇和村组干部及正在实施民生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利用乡镇赶集天,针对人民群众进行专项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建机制。邀请县财政、发改、水利等14家部门召开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联席会,传达县委、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在平塘县检察院开展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上的批示,通报专项工作已开展的情况和近期工作安排,听取各相关单位对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讨论并制定了《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加强了协作,形成了惩治和预防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为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为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基础。

    三、查案件。通过深入各镇(乡、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对民生资金使用、民生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广而告之发布两个通告、积极的发动群众参与等工作,提高了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第一季度,该院已立案查处了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人,还有两个线索尚在初查当中。

    目前,平塘县检察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正按照预定方案、通过多种措施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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