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防止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现象,近日来,平塘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10个镇(乡)开展了社区矫正督查。
至2016年3月23日,全县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38人,分布在全县各镇(乡)。为开展好此次督查,做了如下工作安排:一是督查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统计、录入,定期与司法局进行数据对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求各司法所通知社区服刑人员按时到司法所集中,接受考察。三是实地考察了解社区矫正情况。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核查矫正档案,集中谈话教育和个别谈话、查看社区服刑人员GPS定位系统等方式进行。着重对各司法所是否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是否依法办理外出请销假手续,是否对不服管教、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
通过督查,督促各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对外出请销假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还不够完善,GDS定位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进行整改。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